国际商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国际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2-07-06 浏览次数:

国际商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20121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12年西南财经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全面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经学院研究,决定继续加大学生社会实践资助力度,同时要加强社会实践经费的规范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国际商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经费(试行)管理办法》。

一、         经费资助范围

以我院名义申报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项目,且资助对象为本院学生;若申报团队为跨学院团队,学院原则上只资助本院参与学生。

二、         获得经费支持的条件

符合学校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规定、并经过国际商学院认定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无论是校级立项还是院级立项)均可获得学院相应的经费支持。学院根据项目申报书进行评估,分为以下三个等级进行资助:

(一)              院级重点立项队伍:学院根据可行性进行评估,原则上全额支持开展活动所必须的经费。由学院指派专业教师和辅导员老师共同带队。开展活动的目的在于充分锻炼教师和参加活动的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调研的能力,全方位提升师生社会实践能力。代表学院参加校内外各级项目评奖,是学院社会实践活动的榜样。

(二)              院级一般立项队伍:学院资助标准以实践地点分为三类,原则上成都市内每人30/天,四川省内(成都市区外)每人40/天,省外每人50/天,每支队伍实践时间以5天计。其中成绩优秀的队伍可以经选拔代表学院参加校内外各级项目评奖。

(三)              学院学生自主组队队伍:学院资助标准以实践地点分为三类,原则上成都市内每人20/天,四川省内每人30/天,省外每人40/天,每支队伍实践时间以5天计,队伍人数以本院学生计。目标为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参加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来。

三、         学院对所有社会实践活动立项队伍的经费使用有如下要求

所拨付经费均须使用于社会实践活动,大致包括:车船费用、住宿费用、餐费、印刷打印费等。所有支出必须保留正规票据销帐,若确实情况特殊无法提供正规票据,须实践队伍集体书面说明。

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结项后,各个队伍必须提供详细的经费使用说明和详细的实践日志,提交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材料和相应图片。积极配合学院学生会实践部做好报帐工作。实践活动结束时,各个队伍须接受学院验收,符合要求的队伍允许结项,不符合要求的队伍学院视具体情况追回资助拨款。

四、         学院社会实践经费拨付办法

学院确定当年度暑期社会实践预算后,向重点队伍、自主队伍预先拨付学院资助经费预算的70%,剩余30%在项目结项后拨付。

五、         本(试行)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六、         本(试行)管理办法由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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